为加强管理,严格劳动纪律,提高服务质量,树立良好的馆风馆貌,根据图书与信息服务中心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工作时间
图书与信息服务中心行政班人员根据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,读者服务部根据部门服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按规定上下班。坐班人员应按时上下班,不得随意迟到早退,对于多次迟到早退者,中心领导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,对仍无改正者,可按旷工处理。全体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学校、中心的各项活动,无故不参加视同旷工。
上下班时间迟到、早退或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半天以内,视作旷工半天,擅自离岗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,视作旷工一天,旷工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离岗未经请假者,发生意外须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。
二、请销假手续
1.凡因病、因事请假均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。遇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,事后必须及时补假。假满回岗应及时销假。教职工请病假一般须有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。病、事假半天及3天以内(含3天)由本部门部主任初审,再提交中心主任审批;4天以上,1周以内(含1周)由中心行政工作会议审定,超过1周按规定报学校审批。
2.婚、产、护理、丧假、哺乳假、工伤假、探亲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3.参加各类函授、半脱产、全脱产学习者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。
4.轮班人员用餐时间错峰进行,二楼借还书处第一批为11:00-11:40,第二批为11:40-12:20;三楼、四楼、五楼和八楼为11:00-11:40;六楼期刊部第一批上午为11:00-11:40,下午为17:00-17:40,第二批上午为11:40-12:20,下午为17:40-18:20;七楼上午为11:00-11:40,下午为17:00-17:40。用餐时间不得更改,否则按离岗处理。
5.考勤手续在钉钉上办理。
三、工作组织
全馆考勤由综合科负责,各部主任参与本部门人员考勤工作。考勤情况由综合科统计后于每月月初向学校人事处报送,并在中心内部公示。
四、工作纪律
考勤不如实的,一经发现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每位职工出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。